当前位置: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通知公告

关于做好2024届困难群体毕业生帮扶援助工作的通知

部门:招生就业处 发布时间:2024-03-26 浏览:

各培养单位:
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“稳就业”“保就业”决策部署,按照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》(教就业〔2023〕4 号)要求,进一步加强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,加大困难群体毕业生支持力度,学校决定启动2024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和援助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帮扶和援助原则

紧紧围绕学校发展战略,坚持把“以学生为中心”作为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的核心工作理念,按照“经济资助到位、技能提升到位、心理疏导到位、岗位推荐到位”的原则,针对尚未就业的困难群体毕业生开展“精细化”“专业化”的精准帮扶,进一步促进我校困难群体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。

二、帮扶和援助对象

尚未就业的脱贫家庭、低保家庭、零就业家庭、残疾等困难群体毕业生以及各培养单位认为应予以帮扶的毕业生。

三、帮扶和援助内容

1.开展师生结对帮扶。各培养单位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,进一步夯实结对帮扶责任,细化工作措施,通过切实有效的办法,帮助困难群体毕业生解决求职过程中的实际困难。

2.开展求职技能指导。依托“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”,继续实施“宏志助航计划”,对低收入家庭毕业生举办就业能力提升专项培训,开展就业指导咨询活动。有咨询需要的毕业生,可登录就业信息网预约个体咨询。招生就业处将安排就业专家与学生面对面,一对一进行交流,解答就业中的困惑与疑难问题。

3.开通就业帮扶“绿色通道”。招生就业处将为困难群体毕业生提供免费“服装租赁”,开展“形象管理与设计”专项培训,切实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力。

4.举办系列就业专场招聘会。根据学生就业意愿、自身条件,招生就业处在3月至6月持续开展系列线下招聘活动,有针对性地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求职信息和求职岗位。

5.及时跟进毕业生就业进展。学校、各培养单位对困难群体毕业生建立动态监测数据库,实时掌握毕业生就业进程中的每一个细节,确保有就业意愿的重点群体毕业生100%就业,对于其他各类困难群体毕业生加大资助力度,做好毕业后“离校不离心、服务不断线”相关工作。

四、工作安排

1.建立困难群体毕业生信息台账。各培养单位摸底、汇总尚未就业的困难群体毕业生名单,了解未就业原因,填写《四影虎院2023新网址2024届困难群体毕业生信息台账》(附件1),并于4月8日17:00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。邮件命名:学院+困难群体毕业生台账。

2.精准做好毕业生就业岗位推荐。各培养单位要及时准确掌握毕业生求职心态、心理预期和就业进展,督促未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及时关注招聘动态,积极参加招聘活动。同时,要做好就业招聘信息分地域、分行业统计发布工作,结合每位毕业生的实际情况、心理预期、目标去向为毕业生精准推送符合需求的招聘信息。

3.切实维护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权益。各培养单位要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和诚信教育,引导毕业生及早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(聘用)合同并如实履约。要及时梳理招聘单位“黑名单”,发布求职就业预警信息,帮助毕业生防范求职风险。

4.撰写困难群体毕业生帮扶典型案例。各培养单位要持续凝练困难群体毕业生帮扶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积极营造全员参与就业、支持就业的良好氛围,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典型案例电子版发送至招就处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五、工作要求

1.高度重视,落实责任。就业工作是民生工程,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国家重视、学校关注的重点工作,各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促进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意义,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工作责任,尽最大努力帮助学生顺利就业。

2.深入学生,重点帮扶。各培养单位要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系机制,通过多种方式,加强与困难群体毕业生的交流沟通,及时了解学生的就业动态和思想状况,切实解决学生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,对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重点关注,重点帮扶。

3.积极宣传,确保公平。各培养单位要积极宣传学校的就业帮扶政策,确保应帮尽帮;同时,要规范推荐环节,做到公正、公平、公开,确保每个就业困难毕业生得到有效帮扶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招生就业处

2024年3月26日